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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局 保 持 共 产 党 员 先 进 性 教 育 专 栏 |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人事局总支部委员会
江宁人党务字[2006] 2号 区人事局党总支先进性教育活动 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 根据江宁先组办(2006)27号文《关于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群众满意度测评是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进一步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促进整改措施落实、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有效途径。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走群众路线,努力使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发扬民主、倾听群众意见的过程,成为检验成效、巩固成果、促进工作的过程。测评工作要坚持发扬民主、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 二、主要内容 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要根据中央提出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和“确保取得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的要求,全面检验局党总支和党员的先进性形象是否树立起来、先进性要求是否明确起来、先进性实践是否行动起来,着重把握以下内容: 1、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是否进一步增强; 2、党员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是否明确,理想信念是否更加坚定,党员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是否进一步强化,先锋模范作用是否进一步发挥; 3、基层党组织是否得到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是否经常化、规范化; 4、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否进一步增强,战斗堡垒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 5、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6、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具备整改条件的是否已经解决或着手解决; 7、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8、工作作风是否明显改进,党群干群关系是否进一步密切; 9、围绕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江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定位是否找准、思路是否清晰、措施是否得力; 10、是否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制度成果,建立健全了党组织和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11、是否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理论研究方面有新的探索,提出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12、是否做到了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满意度测评方法 测评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召开测评会议。按照江宁先组办(2006)27号文件精神及分配参加测评的人数,组织10名同志进行测评,党员与群众的比例为6︰4,并要适当吸收服务对象代表参加测评。 2、召开座谈会。各支部要组织召开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座谈会,直接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3、个别走访。各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走访各单位组织人事干部、离退休老同志、部队、帮扶村及企业等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了解他们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4、电话信箱。开通热线电话、设置征求意见箱等其他有效方式进行,热线电话号码分别为: 局党总支: 52281338 局机关支部: 52167628 流动人员支部: 52120957 电子信箱:jnrsrc@163.com 四、时间要求 测评工作从5月23日开始,5月28日前结束。5月27日,各支部要将测评结果报局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区人事局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实施计划时间安排表》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人事局总支部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报:区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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