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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农林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农职字[2005]4号
                                                                                  

关于开展我市二00五年农业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职称办的统一部署,经研究,拟定于2005年8月召开市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一)申报对象
    1、本市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兽医、水产、农业机械的技术推广、开发、生产指导、技术监督和科技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凡符合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可按规定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通过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只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其改变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二)申报范围
    1、种植业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农学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土壤肥料专业包括土壤调查、土壤管理与应用、肥料测试、土地利用规划、土壤环保。
    植物保护专业包括农作物病虫草鼠预测预报、病虫草鼠防治、植物检疫、农药与植保机械应用。
    园艺专业包括果树、蔬菜、茶叶、花木、蚕桑。
    农学专业包括作物栽培和作物育种。
    上述四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农艺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高级农艺师。
    2、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森林培育、森林经营、调查规划、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林政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生态、园林绿化、资源监测、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林特产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旅游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生产、加工、研究、推广等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林业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高级工程师。
    3、畜牧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家畜、家禽、蜂和特种经济动物的饲养管理,遗传育种,品种保存与利用,繁殖,饲料生产与加工,产品检(监)测,环境保护与动物卫生保健以及相关方面的技术人员。畜牧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畜牧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高级畜牧师。
    4、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动物医疗保健、动物防疫、动物检疫、畜产品兽医卫生检验、动物药品检定,动物、生物、微生物、药学、医学中与兽医有关的领域及野生动物保护的技术人员。
    中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中兽医、少数民族兽医专业及传统的畜牧兽医和中药等的技术人员。
兽医、中兽医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兽医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高级兽医师。
    5、水产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水产增、养殖、水产捕捞、水产品贮藏与加工、渔机渔船、渔业工程、渔业资源及环境保护、渔业经济、科技管理、海洋专业及相关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水产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高级工程师。
    6、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农业机械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产品营销、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工作的技术人员。农机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高级工程师。
    二、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取得本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者。
    2、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 0年以上,且后大专毕业或大专水平教学班毕业证书(限在乡镇一线的农业技术人员)满4年,并取得本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4年以上者。
    3、198 5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高中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 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且取得后大专学历者。
    (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 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2 0年以上,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取得农业系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人员,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条,可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评审。
    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 0年以上,且后大专毕业或大专水平教学班毕业证书(限在乡镇一线的农业技术人员)不满4年,取得本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的一条。
    2、198 5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高中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 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未取得后大专学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各一条。
    3、具备规定学历,取得申报专业的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不满4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各一条。
    (二)破格晋升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两类条件
    第一类
    (1)在市级以上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三篇第一作者、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2)参与出版过专门著作或译著(前5名或一个以上主要章节完成者);
    (3)市级重点研究课题、技术攻关项目的主要设计、组织者(前三名);
    (4)市级重点工程的主体工程建设及技术改造的主要设计、组织者(前三名);
    (5)市级重点新技术推广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前三名)。
    第二类
    (1)获得市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
    (2)获得部、省级三等奖前三名,或市级二等奖前三名,或获得市级三等奖、区(县)级一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中,为推动某一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有突出贡献者(产品设计者、标准制定者),产品被评为市级以上优质名牌产品或绿色食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4)在专业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信息、服务、科学管理中,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每年直接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效益30万以上)或社会效益,对推动全市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及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5)在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中,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有重大创新或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得到市以上主管部门认可,并在市内同行中推广。 。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计算机要求
    1、县以上(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5 7年(含)后出生的申报人员须取得省或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1 9 56年底前出生的申报人员须取得职称计算机考核结业证书。
    2、县以下(不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农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
    (1)获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2)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二)年度考核要求 .
    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任期考核须“合格”以上。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其2 004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者,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事业单位人员任期内需要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三)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的年度学时数标准为42学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的年度学时数标准为72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现任职称周期不满五年的,按现任职称期实际年限累计计算学时数,超过五年的,按五年累计计算周期学时数。《继续教育证书》经市人事局审验盖章后有效。
    (四)答辩要求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答辩。
    五、申报程序
    1、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并公开述职,单位同意后准备申报材料。
    2、单位审核申报材料,进行民主测评,确定推荐人选,进行三天材料展示后将申报材料盖章后报送主管部门。
    3、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区县所属单位还须经区县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盖章)。
    4、单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人事局职称办进行资格审查。
    5、单位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业系列中、高级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组织人事处)。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个体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社会化申报的程序和要求,由本人直接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不需要装订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中级,一式两份;申报高级,一式三份。(一律用1 6K纸)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二十份(一律使用A 3纸复印,请每份加盖公章)。
    (二)需要装订的材料
    要求沿左侧装订成两个分册,第一分册为各类证明材料,第二分册为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工作业绩、技术水平的有关材料。各分册所列复印件均应由所在单位审核,签上“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原件送市人事局职称办审核。
    1、第一分册材料的装订顺序
    (1)第一分册材料目录。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含原学历、最高学历)。
    (3)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聘书一份
    (5)任期考核表复印件(事业单位破格申报人员须报任期内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1956年底前出生人员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送市职称办审核需原件,原件不要订入分册)。
    (7)《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一份。(送市职称办审核需原件,原件不要订入分册)。
    (8)破格晋升人员填写《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第二分册材料的装订顺序
    (1)第二分册材料目录。
    (2)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能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专著、论文或专业文章等材料(书不要装订)。
    3、评审材料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内容要翔实齐全。材料以一人一袋整理,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专业、拟评资格、单位联系电话、本人手机号码(便于通知面试等事项)。
    4、有关表格可从南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下载。
    (三)报送材料时间及地址
    截止日期为2 005年7月1 0日,逾期不收。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为市农林局组织人事处(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办公楼9层901室),联系电话:83639677、83639678,联系人:吴洋。
    七、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转发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02]1 80号、宁财综[2002]4 5 0号)的有关规定,答辩费1 00元/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200元/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400元/人。


                                                                  二00五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农业 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 通知
抄报: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相关区县职称办
南京市农林局办公室      2005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