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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人字[2005]21号
关于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人事局宁人字[2005]61号通知精神,现将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6日(星期日)进行,上午
9:00-11:30考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下午2:00-4:30考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试卷均为客观题,应考人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 6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三、考试级别、专业
200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初、中级两个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公共科目的名称均改为“经济基础知识”。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12个专业。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5年4月25日___4月29日,上午8:30__11:00,下午13:30_17:30。
2、报名地点:江宁区人才服务中心(江宁开发区胜太路58号一楼大厅)。
请先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到报名点交报名表和报名费用。
五、其它
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每科42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考试及辅导用书详见征单。
有关具体报名工作事宜,请与我局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电话:025-52120961,联系人:杨宝清 陆晓路。
也可上网查询,网址:江宁人事人才网(www.jnrsrc.com.cn)。
南京江宁区人事局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