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江宁区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江宁区人才服务中心
关于举办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建筑工程类专业课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为了更好地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区职称办和区人才服务中心定于4月23日、24日、30日举办专业技术人员建筑工程类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建筑、建设等相关工程类)
1、中专毕业满1年、大专毕业满3年、本科毕业满1年拟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够42学时的。
2、2005年度拟晋升初、中级职称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够42学时的。2005年度拟晋升副高级、正高级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够72学时的。
3、2005年度拟参加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初升初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够42学时的。
4、其它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数达不到要求的。
二、培训内容
建筑、建设、房地产、道路等有关理论。
三、培训时间
4月23日上午:8:30_11:30、4月23日下午13:30_16:30;4月24日上午8:30_11:30;4月24日下午13:30_16:30、4月30日上午:8:30_11:30、4月30日下午13:30_14:30;考试15:30-16:30,以上时间如有变化,电话通知。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到4月23日
五、报名地点
江宁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培训部。
六、有关费用
报名、培训及教材费120元(每人)。
有关事项可与我办联系,联系人:杨宝清、陆晓路 电话:52120961 52120962。 网址:江宁人事人才网(www.jnrsrc.com.cn)。
江宁区职称办
江宁区人才服中心
200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