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档 案 局
宁 档 [ 2005 ] 24 号
关于报送档案专业中级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人事处)职称办:
根据市职称办的统一布署,南京市档案专业2005年度中级资格评审工作定于7月中旬进行。为进一步做好档案系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
2005年4月至6月30日为报送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请各有关单位在此前做好材料上报审核和单位推荐工作,并经市职称办核准后,统一送至南京市档案局人事处(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24楼305室,电话:8 3638 396),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条件
档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条件仍参照江苏省档案专业馆员资格条件及南京市人事局职称办有关规定执行(上述内容请登录江苏省档案局www.archivesjs.js.cn和南京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网站查寻)。
三、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一)、报送的评审材料需打印或用钢笔填写清楚,内容要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1 5份外(请加盖公章),其它材料必须按两个分册进行装订。第一分册为各类证明、第二分册为现职工作业绩、技术水平的材料。凡复印件均须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核实原件,签上“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
1.第一分册材料
(1)第一分册材料目录;
(2)任期考核表原件l份(破格晋升时还需提供2004年度考核表);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l份;
(4)《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古汉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送市职称办审核需原件,原件不要装订);
(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l份;
(6)《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l份;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l份;
(9)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
2、第二分册材料
(1)第二分册材料目录;
(2)论文、发表文章。
(3)破格晋升人员填写《破格晋升人员情况表》原件2份;
(4)现职称的评审表原件1份。
3、报送材料的规格、内容及份数请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凡不符合的均不予受理。
4、评审收费标准按市职称、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所属基层单位。也可以上南京档案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archivesnj.gov.cn/ 中文搜索域名:南京档案
南京市档案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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