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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南京市建设系统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宁建组字[2005]336号
关于开展二O
O五年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各有关委、办、局(公司)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市职称工作会议的要求,为了做好二O
O五年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符合《南京市建设工程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宁职称字[2003]14号、18号文)中的规定。上述文件可从南京市专业技术职称网(www.njzz.gov.cn)中获取。
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等情况均符合市职称办的规定和要求。
二、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中级一式两份,高级一式三份。
2、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二十份(单位盖章)。
3、破格人员需填写《破格晋升人员情况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有关材料。
4、电报人员名册一份。
第一分册材料的装订顺序:
5、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7、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市、区、县人事局审验后的继续教育证书)。
9、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10、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11、获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
12、现职称评审表原件。
上述报送的材料除1、2、3、4项不用装订外,其它材料均需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材料袋需贴封面,封面需填写相应的内容。
第二分册的装订顺序:
13、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导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图纸以及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等)。
14、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及论文等。论文、论著符合宁职称字(2003)14号、18号文件要求。
三、对报送评审材料的几点要求:
1、请各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市职称办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报送准备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继续教育等要符合市有关文件的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材料要装订成册,档案袋贴有封面。
2、各主管部门(单位)要严格审查把关,在审查各种材料和证件时,必须严格审查原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工作总结要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四是论文论著等作品情况(列入主要的);五是申报理由。
4、破格晋升的人员要对照宁职改办(1992)7号文件、宁职称办(2004)2号、宁职称字(2003)14号、18号文件中的有关条件,逐条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两类哪一条),附上具体的破格晋升条件及相关材料。并写明破格申报.加盖单位公章。
5、评审表中“单位意贝”栏,所在单位要详细写出申报者的主要业绩,全面地反映申报对象的工作成绩、能力、技术水平、业务素质、论文论著、单位结论意见、申报何种专业技术资格。
6、申报专业要力求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专业相一致。
7、报送评审材料由市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区县人事部门统一到市职称办进行审核盖章,然后将审核通过的材料和《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一份同时报送市建委组织人事处。
四、报送材料的时间:
为了做好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职称办评审时间统一安排,报送材料时间从5月份开始至7月10日截止。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抓紧做好材料报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期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南京市建委组织人事处地点:广州路185号600室,电话:83278071,联系人:张计风)
五、评审收费标准:
2005年南京市建设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专业评委会评审,评审费按照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关于《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收取评审费、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高级500元,中级300元,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缴纳。
主题词:建设工程
职称
评审
通知
抄送: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破格条件
第一类:
1、在市级以上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三篇第一作者、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2、参与出版过专门著作或译著;
3、市级重点研究课题、技术攻关项目主要设计、组织者(前三名);
4、市级重点工程的主体工程建设及技术改造的主要设计、组织者(前三名);
5、市级重点新技术推广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前三名);
第二类:
l、获得市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
2、获得部、省级三等奖前三名,或市级二等奖前三名,或获得市级三等奖、县级一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在专业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运用、组织中.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每年十万元以上)或社会效益,对推动本市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及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一定贡献;
4、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市内同行中推广;
5、培养出三名具有市级先进水平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
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破格条件
第一类:
1、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三篇第一作者、本专业的学术文;
2、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前五名);
3、省级重点研究课题、技术攻关项目的主要设计、组织者(前三名);
4、省级重点工程的主体工程建设及技术改造的主要设计、组织者(前三名);
5、省级重点新技术推广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前三名);
第二类:
1、获得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以及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前三名,或部、省级二等奖前三名,
或获部、省级三等、市级一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在专业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运用、组织中,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每年三十万以上)或社会效益,对推动全省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及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4、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中推广。
5、培养出三名具有全省先进水平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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